诚信档案为什么要从在校大学生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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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信用档案是特指全日制在校就读阶段期间建立的个人信用档案,特称为“大学生信用档案”。大学生信用档案包括本人维护信息、学校维护信息、单位维护信息和第三方维护信息四部分。 2008年6月4号,省教育厅组织十余所高校和社会第三方资信机构,召开“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2008年8月18号,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委托开展广东大学生信用体系研究工作的函》粤教思【2008】91号,委托广东商学院和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广东大学生信用体系研究工作,双方构成课题研究组,进行课题深度研究的系统工作。并以广东商学院2万个学生作为省内率先试点,并取得了成功; 2008年12月12日,在广东商学院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向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的十八所代表性院校下发了《关于征求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意见的函》粤教思函【2008】94号,根据这些院校的基础条件综合评估,最终选择十所各具代表性的院校,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 2009年1月22号,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09】11号,并抄送国家教育部思政司、省发改委、省信息产业厅、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才信用网),正式确定了扩大试点工作的十所院校,《通知》确定了建立大学生社会信用档案的基本原则、总体规划和工作统一部署等; 2009年2月5号,省教育厅向试点院校下发了《关于举办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骨干培训班的通知》,促进了统一操作规范的建立; 2009年8月19日,省教育厅向试点院校下发了《关于召开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单位中期检查交流会的通知》,实现了档案标准体系的优化与整合; 2009年12月1日,省教育厅向试点院校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09】7号,并抄送国家教育部思政司、省发改委、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才信用网),进一步整合有效资源,进一步规范了信用档案信息模块体系、建档工作流程、安全保密协议、信用档案标准版与拓展版等,深化和扩大了试点工作的成果; 2010年6月13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报送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试点工作总结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55号,并抄送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才信用网)。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与具体成果,为全省高校全面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大学生是人才社会的起点,大学生信用档案是人生信用档案的开始。胡锦涛总书记在近期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要在2020年之前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人力资源强国需要两大体系做支撑,一是教育和培训体系,二是人才信用体系。大学生当务之急的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诚信教育不能停留在口头宣传上,而是必须建立一套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诚信约束机制,那就是在信息孤岛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一体化的电子档案流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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