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体系怎么建? 让诚信档案永相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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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是对每个人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经济道德、社会公德。“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诚信也是社会和谐的纽带,如果不能在公民中普遍地培育起个人诚信意识,人与人就难以融洽相处,整个社会就难以安定有序。 然而,在当前我国经济加速转型、社会深刻变革的过程中,由于一些人诚信意识淡薄、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等原因,诚信缺失问题仍相当突出,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失信行为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已成为道德建设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教育引导、舆论监督、法律惩戒等多方面入手。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加强诚信法制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当前,要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保障,加快建立我国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而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所谓征信,就是依法采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每个人和企业建立一个永久相伴的信用档案。有人形象地把它称为“信用身份证”。如果发生了失信行为,“信用身份证”将被抹上灰色的一笔,以后在申请贷款、求职、进行商业合作时,将面临更加谨慎和挑剔的目光,甚至被拒之门外。可以说,征信系统就是一个“紧箍咒”,能有效约束个人和企业信用行为,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以1860年美国纽约布鲁克林成立第一家信用局为标志,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我国的征信系统建设是从信贷信用征信起步的。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3年国务院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截至2011年年底,已为1800多万户企业和约8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征信系统建设还不成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十二五”期间征信系统建设作出部署。要求抓紧制定《征信管理条例》,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按照这一部署,征信系统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步伐。有关行业、部门和地方将依法依规有效采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加快信息整合,形成统一平台。在此基础上,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