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大学生因何拖欠助学贷款不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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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开始,内蒙古开始实施助学贷款政策,10多年来,这一政策帮助数以万计的贫困学子圆了大学梦,有效缓解了大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却有部分的助学贷款成为了不良贷款,有的学生产生了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上述几大银行均有数额不等的助学贷款余额,其中还产生了相当数额的不良贷款。5月15日,记者从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个人金融部了解到,2000年~2007年,该行通过银校合作的模式与全区12家高校合作开展了助学贷款业务,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589万元,涉及学生3529人次。截至今年4月底,助学贷款余额为45.7万元,其中不良贷款8.1万,不良用户21人。与农行相比,工商银行不良贷款的数额则要大得多。5月20日,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了解到,截至目前,该行助学贷款余额为483万元,其中:不良贷款为474万元,不良用户1563户,不良率达98.03%。5月2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了解到,截至4月底,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助学贷款余额为904.54万元,其中不良贷款530.6万,不良用户593人。 【原因】诚信意识薄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信用意识薄弱也是学生没有及时还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未能按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有的学生产生了不良个人信用记录,进而造成其在买房贷款时受到影响。为了尽快拿钱,许多学生签协议时不看条款,误以为助学贷款就是助学金,是国家给的补贴,不用还。不仅如此,部分研究生还以为只要没毕业就不用还贷,事实上已进入还款期。 内蒙古师范大学小贾告诉记者:“由于当时签订协议时没有仔细阅读条款内容,自己并不知道贷款的还款年限是几年。之前,我一直都认为,既然是国家助学贷款,还上就可以了,没想到逾期还款会跟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挂钩。” 【影响】会产生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了解到,为了保障商业银行正常运营,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2005年,个人征信系统在全国联网运行,目的是为了防范信贷风险。如:在个人征信系统贷款信息中,就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和担保信息等。据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综合科的李科长介绍,征信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形成促使个人重视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约束力,逐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地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据统计,通过查询该数据库,商业银行拒绝的个人信贷申请笔数占个人信贷申请总数的10%。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由商业银行发放,自发放之时,商业银行就将这些信息报送到了个人信用数据库中。如果不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就违背了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与金融机构建立的按期还本付息的约定,进而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会形成负面记录,影响个人将来的经济金融活动,如购房、购车等贷款业务。如果个人信用报告出现负面记录后,个人应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 【建议】应发挥诚信档案威慑力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处的单处长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对于到期未还款的学生,要首先进行排查,弄清楚学生毕业后未还款的原因,如果学生确实因为没有经济收入来源,那么应该延长这部分学生的贷款期限。对于确实存在侥幸心理,有故意拖欠行为的大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和银行要加强信用管理登记制度,把他们列入不诚信的名单中,也就是银行的“黑名单”,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对这部分学生进行一定的处罚,发挥信用档案的威慑力。并将这种恶意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使其在求职、升学、贷款时受限,这样才能达到惩治和预防的效果,形成一种诚信约束机制。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财富管理中心财富管理团队主管苏广平表示,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与大学生本人的诚信意识有关,学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学生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让学生有信用缺失后应受到的违约制裁意识和处罚意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大学生还贷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