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修建时拖欠农民工工资、合同中承诺的内容不兑现……开发商一旦有这些不良行为,将被记入“黑名单”。日前,《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出炉,重庆市将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专网、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与共享,全社会共同参与,并以此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企业“黑名单”制度。
重庆市出台相关规定,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让黑心开发商受到制度惩戒,是十分必要的。针对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常念“诚信紧箍咒”,使之不敢不诚信不能不诚信,此举值得提倡。
当前,仍有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利用虚假宣传肆意欺骗消费者,存在“购房前说得天花乱坠,建成后小区配套啥都没有”的现象;一些开发商造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频现“楼倒倒”;一些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过不了好年。“祸”起开发商的这些问题,让利益受损者叫苦不迭。
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之所以频频出现,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息息相关。同时,也因为其不诚信行为付出的代价不高,才使得他们越来越“夜黑人胆大”。这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主管部门要每年对企业进行信用能力测评与诚信表现测评,并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动了真格。比如,对测评结果靠后和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公示曝光、约谈负责人、严格资质审查、全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限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纳入黑名单企业管理等等。这些惩戒措施足够给力,但要真正对开发商产生威慑作用,还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不畏强权、铁面无私、严格执法。
值得一提的是,《暂行办法》将公众参与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规定社会公众通过指定网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诉信息,以及诉之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核实后将被录入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上网查询这些企业信用信息。这使得开发商的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实现了面向大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让他们不敢轻易再对消费者“开刀”。
其实,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许多年前就建立起简洁高效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是一个个“信用体”,都不敢拿信用当儿戏,因为一旦信用评级降低,很可能“寸步难行”。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重庆市出台相关规定、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无疑是步好“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