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记录封存后找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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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小冬找到工作了!”在检察官几经努力下,多年未能就业的本市男青年小冬终于找到了新的岗位。日前,小冬和她母亲专程来到浦东新区检察院,告诉未检处检察官这一好信息,并送来“为民解忧、敬业正直”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6年前,年仅17周岁的小冬在一朋友的怂恿下,由小冬驾驶轻便摩托车,朋友负责抢包,两人夺得腰包一只,内有价值一千多元的钱物。案发后,小冬在家长帮助下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 浦东新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鉴于上述情况,且小冬犯罪时系未成年在校生,经为期三个月诉前考察认定表现良好,因此依法对小冬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当小冬从技术学校毕业后求职时,用工单位均要求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都因无法开具而多次求职未果。小冬渴望获得自立自新的机会被一次次掐断,始终无法摆脱当年“失足”的阴影。 今年1月,小冬看到了新刑诉法有关轻罪记录封存的相关报道后,向浦东新区检察院提交申请书,请检察机关联系相关部门封存其犯罪记录,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浦东新区检察院获悉该情况后,立即调取小冬当年抢夺案件的卷宗材料,并仔细进行了审阅分析。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封存小冬的轻罪记录,由派出所给小冬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