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何缺乏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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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缺乏契约:社会结构与小农经济所致 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缺乏社会诚信现象的经济根源。 小农经济缺乏交换,有交换才会有契约 契约精神应产生于商品交易发达的社会,比如古希腊那样海上贸易成熟的国家。在与不认识的人打交道,与其交换才需要契约,有契约才会守约。而中国一直是农业社会,农业社会自给自足,商品交易贫乏。 传统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是产生缺乏社会诚信现象的经济根源。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所体现的人与自然博弈不同于社会化大分工所体现的人与人的博弈,前者更有助于催生博弈主体的机会主义意识。当然,小农经济有家庭内部的经济分工,所以,小农经济所导致的诚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家庭诚信,而非社会诚信。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人口流动不像今天一样频繁。 少与不相互“知根知底”的“异族”打交道,不需要用契约避免被骗 中国传统社会为农业社会,安土重迁导致人们构成了以家、族、宗为基本特征的生活方式,这样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人口的不流动。即使发生人口流动,中国人也不倾向以个体为单位独闯天下,而是以群体为单位的,举家迁往一地。 在这样一种生活环境中,用于避免欺诈的契约显得有些多余,简单而言,一家人的生活不会你骗我,我骗你,危机只发生在家外,自然也就不用立约。众所周知,人要想行骗,就一定要远走高飞,否则,要么无法面对,要么束手就擒。可是为做一件不诚信的事就跑,在农业社会里实在会给自己带来太多的不利因素或付出太高的成本。中国有一句谚语:“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把诚信与长久而固定的关系说得很清楚。可见,契约精神的取决于社会如何构成。不互相“知根知底”的时候很少,所以自然不需要契约。 极端世俗化的人生态度导致契约只是工具非精神 美籍华裔历史学家孙隆基认为,中国人没有世俗生活之外的“超越意识”,缺乏“终极关怀”,一切以“身”的安顿为依归,造成“有一口饭吃就行”的极端世俗化的人生态度。孔子就说:“未知生,焉知死。”这种彻底的“现实主义”导致在长期处于食不果腹甚至朝不保夕的处境中,契约和守信自然让位于生存。从另一个方面讲,契约的存在只是服务于“安身立命”,是工具而非精神,为其他目的是可以抛弃的。这在“即便饿死船员也不动所运货物”的西方简直无法想象。 人与国家之间缺乏契约:重“礼”而不重“约” “礼”实际上就是“臣服与驯服”,“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就是“服从之邦”。 契约本质在于平等,但封建社会中人与国家不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因而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因而,人与人的交往应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契约精神的要件。这种平等还表现在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上。按照西方契约理论,造物主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开始建立政府。因而,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典型的平等关系。 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皇权与民众之间缺乏立约的思想和实际行动。民众与皇权的关系被一种“君君臣臣”的礼教所规范,而非契约。契约关系的本质是权益平等,而君臣父子的传统纲常伦理本身就是反平等的,所以契约社会的平等基础不具备。 国家用“礼”来规范民众,而非平等立约 古代社会用于规范人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方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纵向的、稳定的“礼”制文化。“礼”实际上就是“臣服与驯服”,“礼仪之邦”翻译过来就是“服从之邦”,是驯服的政治,是由上及下的一个治理过程。古代社会也是一个驯服被动的社会,充满等级观而没有平等意识。远在周代“礼外无法”,“礼”代替了法律的功能,带有强制性和约束性。 儒家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也就是说,人的视、听、言、动,都要受“礼”的约束,只有合于“礼”的才能做,不合于“礼”的就不能做。“礼”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功能。很明显,这样一种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与西方社会中的平等观念有天壤之别。契约文明的根基在于平等,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是不可能产生契约文明的。 人治导致随机性,随机性导致机会主义泛滥 孔子说:“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但几千年的政治实践恰恰说明“信”在天朝上邦,事实上可能是最罕见的美德。而社会认同心理是生物界的共同特征,在动物界被称为“头羊效应”,中国古代的封建国家在自身运作过程中,以及处理民与官之间的关系时带头不遵守规则,有组织的破坏契约。 古代国家运作缺乏契约:上行下效 田忌的胜利是以葬送诚信、守则、公平等基本信条为代价的。 田忌赛马是破坏契约和规则的典型 田忌赛马传颂千古,甚至说这个故事表现了“孙膑细致的观察能力和运筹能力”,揭示了“如何善用自己的长处去对付对手的短处,从而在竞技中获胜”。但其实,田忌(孙膑)就是胜在作假、破坏规则和契约上——用下等马假充上等马、上等马假充中等马、中等马假充下等马于齐威王比赛,违背了二人所约定的上等马对上等马的规则,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田忌(孙膑)的胜利是以葬送诚信、守则、公平等基本信条为代价的,其行为应该说是极恶劣的。这从一个角度说明古代官场普遍缺乏规则和契约意识以及对作假行为的认同,正如严复所说:“华风之弊,八字尽之。始于作伪,终于无耻。” 诸葛亮的“谋”中大多有不守信用的成分。 诸葛亮破坏吴蜀盟约,私取南郡 纵观古代经典文献,破坏契约而不守信的例子到处都是,而诸葛亮恰恰是其中的典范:诸葛亮的“谋”中大多有不守信用的成分。例如联吴抗曹本是经常挂在诸葛亮嘴边的一句话,但这项策略最终的失败其主要原因便在于诸葛亮的失信于人上。 赤壁之战以后,周瑜亲自拜访刘备,问他是否会乘火打劫南郡。刘备按照诸葛亮的吩咐说:“闻都督欲取南郡,故来相助。若都督不取,备必取之。”周瑜倒也爽快,当着鲁肃与诸葛亮的面,与刘备立字为证:如果我周瑜取不了南郡,任凭你刘备随便去取。接下来便是周瑜与南郡守将曹仁的一场残酷大战,周瑜伤亡惨重,而且周瑜还被毒箭射中。不出所料刘备、诸葛亮还是食言了,他们乘周瑜与曹仁激战正酣时一举拿下这两个周瑜一直想图谋的城池。周瑜气得大叫一声,金疮迸裂。这就是《三国演义》中所描述的“孔明一气周公瑾”的经过。 封建社会的国家“失信”导致上行下效 古代社会中上述例子层出不穷,封建国家之间以及内部带头不守信用,违背契约产生了上行下效的影响。而中国恰恰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社会文化心态一切以官场为“范”。因此,中国人的社会行为标准不是是非,而是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指出的那样,“以官的标准为标准”。而按照“破窗理论”,只要有一个人或一件事可以违背这个“契约”,则所有的人或事都可以违背这个契约。封建国家不守信的直接后果就是大部分人也没有道德底线,可以为一己私利为所欲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