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市民交出诚信账单“先看病,后付费”两月来无恶意欠款 |
|
|
|
截至昨天,永川区出台“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刚好满2个月,效果如何?区卫生局称,全区未出现一例恶意欠款。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吉安镇卫生院院长陈文科曾担心恶意欠款,现在则把心彻底放下了。 典型案例 老病号每日用药一律未付费 马正容今年44岁,在厦门一家电子厂打工。去年4月,77岁的父亲马维荣在医院接受手术,被送进医院时,家里缴了1000元押金。马维荣住院5天,共花费近5000元,对他们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 昨天,77岁的马维荣身着长袖病服,脸颊深凹,氧气管插进鼻孔。马正容说,父亲的精神很好,但手术后,进食成了一大困难。 马维荣已经在吉安镇卫生院住院约半年。院长陈文科说,他算是医院里的老病号了。到现在,马维荣的每日用药一律未付费。 陈文科解释,马正容可等到出院后再付费。马正容打算10月份外出打工,赚点钱:“虽然家里没有存款,但延迟付费让我们可以喘息一下。” 制度设计 恶意欠款会有惩罚措施 今年,区卫生局召开两次会议,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陈文科起初担心,万一被恶意欠款该咋办? 陈文科说,以前入院,病患须缴纳200-300元押金,现在不需要了。到目前,医院没有出现恶意欠费现象。这一结果出乎陈文科意料。他分析,“先看病,后付费”有条件限制,医生用药有限制,也有一定惩罚措施。 现在,吉安镇卫生院门口的电子屏仍显示“先住院,后付费”字幕。桌子上摆放着“先看病,后付费”的宣传页和提醒标志。门诊楼大厅收费窗口还设置了宣传板。 按规定,患者要享受“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须是参加永川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职工;参加永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住院居民;“三无”门诊及住院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此外,濒危、危重及其他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门诊及住院病人。 符合条件的病患可与医院签订“先住院,后付费”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医院在患者治疗期间,不再向其收取住院押金。 住院期间,医院每天向患者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在患者出院前1-2天,告诉患者家属住院期间的大体费用和个人应当承担的大致金额,以备患者家属筹措住院费。 区卫生局办公室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在全区23个基层医疗单位试行,包括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基层医疗机构。目前,辖区内尚未出现一例恶意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