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业拒付工资将入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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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或者企业在与其他组织在开展信用交易或其他活动过程中,可以通过查询失信企业黑名单数据库,降低信用风险。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在“诚信南昌”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披露。 16种行为将入黑名单 企业失信信用信息分为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企业提示信用信息包括:未通过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专项或者定期检验的记录;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的记录;纳税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记录;不依法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记录等8种行为列入失信提示信息。 另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乱收费、乱涨价、非法集资的记录;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拒不支付职工工资等16种行为可列入警示信用信息。 “企业在诚信南昌网信用查询平台数据库中有1条及以上警示信用信息的;企业在诚信南昌网信用查询平台数据库中有3条及以上提示信用信息的将列入失信黑名单。” 履行义务可下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可能将面临14项措施的惩戒,只有在其已经改正不良行为或履行义务后才能从黑名单上解除。据悉,失信企业黑名单有效期与失信记录存续期一致,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查,直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事由消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报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从黑名单上解除。包括:企业已履行义务,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并经原信息报送单位同意的;企业对失信行为作出实质性改正,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失信风险显著降低且列入黑名单期间未发生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失信内容,并经原信息报送单位同意的;出现其他可从黑名单上解除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