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治地铁逃票 莫让新规成纸老虎 |
|
|
|
集中查票日,两男女逃票后,竟大闹地铁站。不禁想问,整治地铁逃票,除了罚款,还有什么高招?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轨交管理条例,视逃票的情节严重,将被录入个人征信系统。据轨交方面说,目前已有数十人的逃票行为关联到“个人征信系统”,这些人都是冒用相关证件来逃票。 听上去不错。可是,地铁逃票一次,给当事人的征信分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我曾听说一个故事,一名中国留学生在法国地铁逃了几次票,毕业后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原因就是这几次逃票被记录进了个人诚信系统。 法国巴黎地铁逃票率在2005年曾高达4%,为治逃票,巴黎轻罪法庭以 《日常安全法》的 “惯常舞弊”罪判处那些经常逃票的人(一年被抓到10次以上)最高量刑为6个月的刑期及7500欧元罚款。 类似的系统,在国际上早就有。比如,德国和奥地利,乘客一旦被发现有逃票行为,除了遭受大额罚款外,其行为还将被记录在人生的诚信档案中,将在信贷、求职、创业等方面遭遇障碍和阻力。 那上海呢?逃票被关联到个人征信系统的当事人,今后会影响就业,还是影响银行贷款?市精神文明办在设立跨多领域的征信系统后,对此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逃票纳入征信系统是好事,但这处罚标准不明朗,个人征信系统就还是只纸老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