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条里留下担当与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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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中午,安徽大学新校区桂书生,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桂同学本可以悄悄离开,但他返回住处写了一张字条,夹在了这辆私家车的雨刮器下,等待车主索赔。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我的错我买单,换别人也会这么做的。” 无独有偶,本月19日晚,长沙市一名小学生在骑自行车时不小心刮蹭到了一辆私家车,诚实的孩子并没有选择走人,而是留下了一张字条,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小学生,他们不小心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本可以乘四下无人溜之大吉,但他们却不约而同选择了“留下”,留下字条,留下联系方式,等待车主索赔。一时间,他们在字条里留下的诚意、诚信与担当,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本报更是用整版报道安徽大学文学院桂书生同学的行为。 有人认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赔偿是理所当然之事,在一时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留下字条和联系方式,也是再寻常不过的选择。可是,这样的“理所当然”和“寻常不过”在今天看来却是弥足珍贵。珍贵之处就在于当事人当时的处境和行为具有可选择性,可以通过选择逃避而推卸责任,也可以在毫无外力强制的情况下,通过“自愿”选择承受,做与不做取决于行为主体自身。这时的行为人既可以选择“向善”,也可以选择“向恶”,是做有德之事,还是做缺德之事,取决于他们自己。 毋庸置疑,两位行为人选择通过赔偿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同时他们也选择了诚信与担当。中国人自古提倡诚信,认为“诚者,自成也”,“民无信不立”,认为“诚”与“信”是完成自己人格的要件,是人格成“仁”,事业成“智”之本。然而在当今社会中,有些人为了眼前一时之利益,背信弃义,既无克己之心,亦无利公之举,对社会和他人缺乏诚信与担当。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一则新闻,27日,亳州人高女士去合肥濉溪路上的乐购超市上了趟厕所,却把装有4000元化疗费的手提袋忘在了厕所的挂钩上。可以想见,拾到手提袋的人当时同样面临着两种选择,而这个拾到物件者在“选择”时并没有做到“轻千乘之国,而重一时之信”,没能在第一时间想方设法将捡拾得物归还失主。 安徽大学桂书生与长沙小学生“留条”道歉待赔,事虽小,但其警醒之意较大。两位学生的选择传递给社会的是满满的正能量,让更多人藉此警醒自己:在面临“担当”与“逃避”的选择时,在“善”与“恶”的较量时,你“慎独”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