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曝光6起典型失信案 完善社会信用奖惩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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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六批典型失信案件曝光新闻发布会31日在沈阳召开,辽宁省信用办曝光6起典型失信案,将此作为推进“信用辽宁”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被曝光的6起典型失信案涉及偷逃税款、逃废银行债务、拖欠贷款、拖欠餐费、拖欠投资款等,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危害性。从2010年起,辽宁省累计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共计6批40起。其中,政府类8件,企业类25件,个人类7件。有的经法院判决而多年尚未得到执行的案件,在被曝光后得到有效执行。除对失信主体进行曝光,辽宁省信用办还制定出台《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14条失信惩戒联动措施。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将被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提高贷款利率或拒绝贷款,取消财政补贴资格,3年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和核准、用地审批等。被列入典型失信案件被曝光的企业,也将记入失信黑名单,受到多部门联动惩戒的处罚。 在加强失信惩戒的同时,辽宁在税收管理、工商管理等11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38条,省诚信示范企业可在政府专项资金、贴息安排、企业融资服务上得到优先支持。 辽宁省高法执行局副局长赵子军表示,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对解决执行难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联系,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将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起到促进执行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