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醉驾等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影响信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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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强化“八项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市有望在明年建成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体系。 鼓励市民举报严重违法我市已经建立专兼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队伍,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期间协助交通民警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劝阻并纠查行人、非机动车抢灯越线、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强化志愿者培训,制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规范,提高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机制,纳入各区、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还要求加强交通违法源头管理。公安机关要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微博、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举报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完善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已经接到了137件微博举报,主要涉及大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明年或建信用挂钩体系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省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诚信记录与管理平台,建立与保险、信贷等挂钩的驾驶人守法信誉体系,实现驾驶人守法信誉与保险费率、金融信贷、从业就业等挂钩,切实增强驾驶人安全驾驶和守法意识。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等挂钩,整套体系有望在明年建成。 我市交警部门还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平台,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形成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动态、即时监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和社会公告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