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社会信任需要“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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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但仍然有许多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而社会整体信任度指标下降就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大难点。 社会中诚信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侵犯商标专用权、生产经营劣质产品、合同欺诈、有约不遵、相互拖欠赖账、三角债等。发现诚信缺失事件不稀奇,处理诚信缺失事件必须行,而构建诚信意识提高社会信任度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如何重建社会信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虽然诚信缺失事件不断出现,但是诚信“正能量”事件也让我们看到在社会信任度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成为我们解决这一难题的有力的精神武器。从最美基层干部的事件,到感动中国故事的评选;从“油条哥”的良心油条,到诚信考试的免监考制度这都为重建社会信任提供了无限的“正能量”。 重建社会信任需要“诚信教育”的“正能量”。国以教为先,教育事业一直都是我国发展的首要任务。社会信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诚信教育就是要从学生开始,从小开始让学生养成信任他人,乐于助人的良好习惯。而诚信教育除了学校之外,提高家长的诚信意识也是诚信教育的一部分,家庭生活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学生是祖国的花朵,学生是祖国的希望,重建社会信任就应该先从小抓起。 重建社会信任需要“诚信意识”的“正能量”。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形成了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必然包含着社会信任,重建社会信任就要从个人入手,提高公民个人的诚信意识。意识的形成也是一个长期过程,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他有个人意识,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只有形成良好的诚信意识才是构建社会信任的出口。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信教育,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营造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利用诚信“正能量”事件,唤醒国民的诚信意识。 重建社会信任需要“诚信法制”的“正能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信法制的建立为重建社会信任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我国提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互结合,这是提高社会信任度的有效具体措施。法制体系离开了道德教育的辅助就缺少可行性,道德教育缺少了法制的制约就成为空谈。诚信法制在重建社会信用中是不可或缺的“正能量”。 最后,不管是诚信教育、诚信意识还是诚信法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后勤保障,让帮助他人的人没有后顾之忧,改变人们心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意识,借鉴国外社会信任构建的优良做法等等也是重建社会信任的“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