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不是每个“老赖”都有一个好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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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干活受伤,老板王总拖着赔偿款一直不给。法官上门要钱,老板说什么也不愿出钱。为感化他,法官说起受伤工人的家庭状况,但还是没能要到钱。两人的谈话,被老板儿子小王尽收眼底,他觉得父亲做法欠妥。8月28日,他瞒着父亲拿出升学红包,凑齐了赔偿款,独自到法院帮父亲结了案。(8月29日《现代金报》) 父亲欠赔偿款不还,儿子替父还款,这是一出另类版的父债子还。身为老板的父亲并不是没钱还款,只是眼中的钱遮蔽了良心,看不到工作中受伤残疾工人的苦难,忘记了身为老板的应有之责。儿子替父还的不仅仅是钱财,还有良心。 还款之后小王要求暂不将执结消息告诉父亲,毕竟6万元的赔偿款不是小数目,孩子怕父亲责骂理所当然。不过,笔者认为,此事应对王总讲明。首先,如果王总一直不知债款已还,法院和受伤工人却不再上门,他或许就此认为,拖字决如此有效,以后如果再面对此类事件,恐怕还会故伎重演。其次,这是一个难得的教育机会,法官要利用这次机会对王总进行批评教育,让王总向儿子小王学习。相信当王总得知事情真相,也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父亲在孩子心中应是高大的榜样形象,但王总的形象在小王心中恐怕已经倒塌。如果王总希望重新获得儿子的尊敬,那么从现在开始,王总就要以身作则,以责任为信念,以道德为准绳,在以后的生活中放下眼中的金钱,多问问自己的良心。工人在工作中受伤,身为老板理应负责到底,手中有钱却抠门不给,实属良知沦丧,殊不知人在做,天在看,父在做,子在瞧。 王总有一个好儿子,给父亲挽回了良心,也给法院和受伤工人带来了圆满。但法院不应以此为止,反而要陷入反思,为何王总以为拖欠就可了结此事?是否曾有拖欠不还了事的先例?不是每一个“老赖”都会有一个好儿子,也不是每一起“讨赔案”都会获得圆满,法院面对“赖账大王”要积极寻找办法,主动作为。以情动人是一个办法,像此次事件,就是一次“攻心术”的圆满成功,虽然没有感化王总,却感化了小王,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当然,道德说教不是万能的,还要运用法律武器。执行难除了诚信观念缺失、法制意识淡薄,更在于被执行人违法成本太低,被强制执行和主动履行一个样。只要最终偿还,即便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往往也没有附加处罚。消除“老赖”侥幸心理,就必须提高违法成本,依法办理拒执罪案件,给拒不执行者以严惩。 此外,还要利用社会合力打造天罗地网,让老赖们寸步难行。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曾经表示,执行难出现的原因之一便是法院在独自战斗。“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不行的,还必须要依靠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力量。”深圳出台《关于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立法形式限制老赖乘坐飞机、高档消费、兴办企业、外出旅游等六种行为,并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通过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予以披露,供有关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众查阅,以便“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这种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