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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者黑名单”筑起诚信篱笆
作者:傅烨珉 来源:上海金融新闻网 日期:2013/10/9 9:23:33 人气:

    这个世界上,有五花八门的“黑名单”:QQ黑名单、手机黑名单、微信黑名单、信用卡黑名单、垃圾邮件黑名单、药品安全黑名单……那么,你听说过“失信者黑名单”吗?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开始施行,此举即意味着全国法院将建立起“失信者黑名单”制度。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院将收集、公布第一批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各商业银行及社会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推送,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近期,最高院执行局已与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签订备忘录,鼓励银行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专线,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说起来,法院联合金融机构共治“老赖”(失信者)曾有先例。2009年3月,重庆渝中区法院和人行重庆营管部签订合作协议,法院每季将“老赖”的欠债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黑名单”,此后,失信者在当地任何银行办理融资贷款、信用卡等业务,都只能享受“闭门羹”待遇。而区别于重庆的“地方性”黑名单,此番新鲜出炉的失信者黑名单“升级”为全国性,由最高院“牵头”,携手金融机构共同“起草”。显而易见,其立意就是向劣性不改的“老赖”发出最后通牒——莫再把诚信当玩笑,否则黑名单“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正如古语云“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今时今日,信用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确实愈显重要。近年来,政府大力倡导讲诚信的社会氛围,职能部门亦是密切配合,期望民众重视个人信用,以免不守信的行为影响正常生活。但N年来,因缺少诚信机制和联动制裁手段,“债务人神气,债权人受气”的不良风气在社会上长期延续,既损害了债权方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早在2004年末,工、农、中、建、广发等5家在杭州发卡量最大的银行也曾缔结过类似黑名单,以期通过建立持卡人不良信用共享数据库,封杀假证办卡、恶意透支者。只是,这一颇具积极意义的黑名单形式,当时未能得到更多地方、更多银行跟进,无法形成联动效应,那份黑名单对“老赖”的威慑力也就打了折扣。

  在此背景下,对于失信者黑名单的问世,我们应当拍手叫好,这说明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了包括司法机关和金融部门在内的进一步重视。毕竟近年来,虽说央行不断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但比照发达国家,我国尤待完善的管理机制、法律环境及社会征信体系,都尚如新生幼儿(除了一线城市个人征信体系较为成型外,尚有许多地区仍须加快诚信网络建设),要提高社会诚信水平,除了个体的自觉,关键更离不开“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制度规范。

  由此,在官方征信体系尚未完备之际,司法机关与金融机构携手合作可谓良策。因为单靠一家银行,或只靠地方上几家同行构筑不诚信防御墙,要对信用风险做到完全可控,难度颇大。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只是将风险损失降至最低的一种管理手段,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诚信风险。尤其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在自负盈亏经营原则下,银行针对各类借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显得更为关键。如此,通过失信者黑名单加强负面信息资源共享,携手“御敌”,惩治力度更强,也更有益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银行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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