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将建科研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 |
|
|
|
三方面原因造成科技经费监管困难 科技界人士多方反映,当前科技经费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主要由三方面原因造成。 首先是各科技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没有统一管理,存在“政出多门”“钱出多门”现象。 许多科研人员反映,当前各科技管理部门出台的经费监管政策不尽一致、宽严不一,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差。 据《2012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显示,当年我国科技项目经费中,由科技部下达的约占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约7%,中科院约5%。此外,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教育部等30多个部委参与了经费下达。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的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思说,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申请渠道众多,且自成体系,相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以至于一个项目可以多头申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科技资源和经费的分散重复。“科研经费多头管理,这是我国既有体制造成的怪现象。”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曹雪涛认为,应该加强科技项目的顶层设计,集中力量,凝练目标,发挥财政科研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跨越发展。 陈学思还表示,科技项目有时会集中在少数大牌学术专家手中,有些“学霸”甚至形成了利益集团,垄断了大量项目和经费,在项目评审中“礼尚往来”,导致了腐败的滋生。 其次是在具体经费管理过程中,法人责任被弱化。 自2000年国家科技计划全面实施课题制管理制度以后,课题成为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单元,课题承担单位在被赋予科研和经费自主权的同时,也肩负起落实法人作用、加强课题日常管理与服务的职责。 然而由于对政策的曲解,一些课题承担单位更多看到的是法人的权力,却弱化了法人责任,导致对课题的服务和监管不到位,课题组各自为战,经费使用方面随意性比较大,在科学编制、合理调整课题预算方面也遇到了一些专业性的问题。陈学思说,某些单位财务人员发了钱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管理不细致、服务不专业,造成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曹雪涛则表示,应进一步落实项目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加强指导管理。对于存在财务行为不规范现象的企业,应对其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宣贯。 另外,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科技腐败案件,除了因为极少数科技人员有章不执行、恶意违法牟利,也从侧面反映出事业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杨洪广说,目前央属企业人员经费不足,由于项目中不能支出劳务费,部分科研人员只有在项目实施中“打擦边球”,甚至挪用其他经费。对此他呼吁,应加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曹雪涛分析,科研人员挪用项目经费,除了极少数是满足私利,也有很多是为了提高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我们需要对人才经费使用需要重新思考和定位,要进一步调动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面对国外诱惑时,能够有志于在国内学习创业。”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