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职务犯罪数量上升 易受特殊需求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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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件到21件,从7.69%到36.84%。2008年至2012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女性职务犯罪数量以及占全年职务犯罪总数的比重总体上升。 该院近日梳理5年来审结的66件女性职务犯罪案件发现,女性职务犯罪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1.3亿元,其中犯罪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就有10例。 “女性职务犯罪的成因与女性的非理性需求、补偿心理及从众心理等密切相关。”徐汇区法院刑庭庭长朱以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情形与上海经济发展较快,女性越来越多参与社会重大经济活动并在各行业担任关键职务有关。 手段隐蔽堪比“蚂蚁搬家” 2012年12月17日,上海某交易市场的4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因犯贪污罪,被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在这起共同犯罪案件中,罪犯共有两男两女,其中姚某(女)职务最高,被捕之前担任该交易市场总经理一职。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姚某4人经商议,在支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费用过程中,采用虚构支付律师费的名义,套取该交易市场的20万元公款,每人分得5万元。2011年7月,为应对上级单位对交易市场的审计,将20万元签收单销毁,并让该律所开具发票,试图掩盖4人共同侵吞公款的事实。 朱以珍说:“女性参与的职务犯罪已不囿于传统的重复报账、冒充领导签名等手段,为防止从账面上直接反映犯罪行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并日益高智能化。” 在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某软件开发公司数据库工程师杜某(女)利用其负责数据库管理的职务便利,将数据库系统中存有的兑换券激活码复制到其暂住地的电脑中,再由同案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上述兑换券激活码。 “与男性职务犯罪相比,女性能够更敏锐地察觉到单位制度的漏洞,动足脑筋、为其所用。”朱以珍说,女性特有的细腻以及社会对女性的宽容,也使女性职务犯罪大多呈现出周期性和长期性特点,较为隐蔽和具有欺骗性,部分女性职务犯罪堪比“蚂蚁搬家”。 易受特殊需求影响犯罪 “我们家欠了大量高利贷,为了早点还清,我才想出这样的办法,我对不起老公,也对不起孩子……”站在法庭上,蒋某(女)流下悔恨的泪水。 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某影视制作公司行政秘书蒋某利用职务便利,虚列报销账目,以伪造单位领导签名虚假报销,盗窃单位加油卡等形式侵吞单位公款102余万元。 “面临‘特殊’需求,有些女性不惜违法乱纪。此类非理性需求主要指短期大量资金需求,例如高利债务、赌博债务等。”朱以珍说,如今,虽然女性地位日益提高,但社会职业的性别隔离仍然存在,女性升迁的步伐似乎要慢于男性,难度大于男性。虚荣、贪婪和对金钱的欲望,促使其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大量财物弥补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求。 季某(女)是一家建筑劳务公司的会计,在一次晋升中,与自己同能力、同资历的男性顺利升职,这使得她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因为没有得到同等晋升待遇,一怒之下她通过网上银行将单位资金转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在获取3.5万元后逃离上海,并尽数挥霍。 “女性无论在录用或者升迁上相较于男性都处于劣势地位,这是一个无形的‘天花板’,容易诱使其在职场产生心理失衡。”朱以珍说,女性职员往往受着家庭与事业的双重束缚,通常压力更大。为预防其职务犯罪,需要社会、单位乃至家庭共同构建起心理干预机制,采取人性化关怀的方式与员工多沟通。 “要从源头上减少或者杜绝女性职务犯罪,应在全社会营造职场上男女平等、一视同仁的氛围,以能力而非性别等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朱以珍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