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 |
|
|
|
公务员失信行为 可能被记入诚信档案 为加快诚信常州建设和全面构建常州社会信用体系,昨天,常州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并由常州经信委(信用办)牵头编制了《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征求意见稿)》。将在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信贷、税务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管理系统,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将探索对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师等重点人群建立信用记录,推广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晁静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在医疗卫生领域,制定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健全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开展医护人员医德综合考核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医生、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 社会保障领域将在救灾、救助、低保、养老、慈善、彩票、婚姻、收养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打击各类骗保、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为社会保障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将骗取保障房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保障诚实守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戒力度。 在劳动保障领域方面,建立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完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劳动关系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履约和仲裁的管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建立重点职业人群信用记录 开展重点人群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分析师、保险经纪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项目经理、新闻记者、导游等重点行业从业人个人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根据《规划纲要》,或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个人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失信记录和违规违纪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目标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 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规划纲要》,到2015年常州基本建成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社会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并得到完善,覆盖政府各部门的企业、个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和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成,辖市(区)信用信息系统部分建成;政府内部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基础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在政府部门、重点领域有效发挥作用。 到2020年建成市、辖市(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符合国际惯例、体现常州特色、监管有力、分工明确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