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可以查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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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7日电 (金融频道黄艳艳)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表示,个人信用网上查询试点扩围至9省市。6日下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教授做客中新网金融频道视频访谈间,对最高法公布3万余老赖信息一事表达了看法,他认为,此举会起到威慑作用,特别是在司法部门威慑性更大。章政说,查询很重要的工作是对个人的隐私保护,章政认为,四大行U顿不能注册影响客户查询信用信息,各大行客户定位不同,后台调整需要时间。他呼吁信用体系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建议立法统一规范。 最高法公布3万余老赖信息起到威慑作用 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将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对此章政表示,所有的违约都会产生不良记录。信用卡和贷款信息需要被储户重视,以免被纳入失信记录。 章政表示,从目前全国的情况来看,执法系统,质监系统,纳税系统,或者相关部门都有黑名单制度。这些黑名单制度还未能在信用报告中有所反映。随着将来制度完善,此举会起到威慑作用,特别是在司法部门系统,可能相对来讲威慑性更大。 章政解释,基本上所有的违约都会产生不良记录,这里有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比如储户持有很多银行的信用卡,这种储备卡的习惯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长期不用,该信用卡就变成休克卡,但该卡的交费功能并没有休克,忘交纳年费时就会出现违约。这种情况在发达国家很多,信用卡公司会提示消费者慎持信用卡。 他举另外一个例子,比如在银行借款,借了房贷或者车贷,正常的时间缴款时间是15号,银行会有短信通知、电话通知,如果都无视,就会被纳入失信记录。但将来这笔钱仍然必须交,这是得不偿失的,他提醒网友注意。 建议征信系统可用存款余额做问题确认身份 目前,网上查询实际上有一步很重要的工作,对个人的隐私保护。为保证信息安全,个人信用网上查询注册目前有两种方式的身份认证,分别是数字验证和私密性问题验证。章政表示,个人的隐私保护是一步很重要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设置相应门槛提问很重要,但还需考虑怎样设置更合理,如可用银行卡余额来设置问题。 章政认为,通过身份证的代码可以查询一些信用记录,但由于身份证在很多场合使用,比如住酒店、买东西,甚至进门卡都需要身份证,也因此带来了问题,身份证会出现信息泄露,一旦泄露以后,别人可以用你的身份证来查询你的基本信息,而这个信息中有很多是跟银行信贷关系有关的。 章政教授表示,所以从隐私保护角度,中国人民银行可能提供一些相应的门槛,个人私密性信息的输入,包括对个人的一些编码信息的输入,设置一些门槛,但在门槛设置的过程中,存在一个技术问题:怎样设置更合理。 “比如首先提供个人一些私密信息,像身份证号码;然后再设一道门槛,比如银行卡余额,如果是你本人,验证通过马上就可以提供。”章政教授说,但是难免有些信息是陈旧的,因为记录的共享信息来源很多,有些来自司法部门,有些来自税务,有一些来自学校档案。随着查询系统不断的完善,这样的门槛应该是越来越清晰明确。 四大行U顿不能注册影响客户查询信用信息 据悉,查询系统目前支持77家银行U盾激活之后即可完成验证。但工农中建交和光大、招行等大行的U顿不能注册。“正常来讲,不该出现这种情况,所有银行客户都应该能查。”章政分析,据目前情况来判断,可能跟银行的业务模式和定位有关。四大商业银行的客户中个人客户占一定的比重,但更多的是法人客户;对于那70多家中小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可能更注重个人客户,这样就产生了银行之间在业务和对待这项工作的基本战略有偏差。 章政表示,个人网上查询信用信息的注册除私密性问题验证外,还有另一种方式是数字验证。章政认为,这对于客户个人查询信用信息是有影响的。因为现在这些银行客户主要在城市,而且很多是城市的消费者。 “由于客户定位不同,导致查询本身需要后台大量的支持甚至改造。对大银行来讲这项工作调整起来需要时间。”章政说,这是一个基本定位的问题,不存在严格不能查的问题。 信用体系建设需顶层设计 建议立法统一规范 未来信用体系建设在行业发展、制度和法规建设三方面还有更多工作要做。章政呼吁建立信用查询平台的竞争机制、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法律规范。 章政表示,未来中国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在三个方面,一个是信用行业的发展,现在只有央行征信中心提供信用报告,随着未来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包括共享、产品标准化,可形成更多共享平台。未来中国信用行业可能出现多个信用平台,或多个不同信息,只要是独立的第三方。“从信用行业本身来说,希望有更多的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同时也让平台本身产品竞争。” 章政说,另一个就是信用制度的发展,比如企业法人、中小企业的信息等,这些是将来为国民经济提供发展和支撑的重要领域,所以可能还需要一些全国、地方的规划,或分行业、分领域的规划,顶层设计还需完善,还需要一个重要的、全国统一的部门。目前全国的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服务工作还是分散的。所以接下来围绕信用制度的发展,还需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统辖机构,这样信用建设就纳入到了制度化的轨道。 此外章政表示,目前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是分散在各个相关的法律中,期待未来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或法规,比如说信用信息法、信用信息采集法或居民个人隐私保护法,这样就能把信用信息的服务工作纳入到有法可依的轨道。(中新网金融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