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机构将有诚信档案 严重违纪人员禁再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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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时间超过60%,而对这些中介机构还处于失管状态。”在一次采访中,一名专门从事行政审批事宜的负责人曾这样对记者说。近些年,浙江的中介服务发展迅速,但中介机构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政企关系不分、管理体制不清、执业不规范等问题。为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给中介机构上了“紧箍咒”。 取消各地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项目 管理中介服务,首先是摸家底,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那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各地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项目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事中和事后监管的,在行政审批时不得设置前置条件。 比如,现在在放眼望去都是服装店的武林路上开一家女装店,涉及到环保部门的时候,只需去做个登记即可,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办复杂的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则负责对其此后的行为进行监管。 其次是定价格。《意见》规定,对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分别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禁止了原来中介机构漫天要价的行为,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公示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严重违法违规中介人员禁再入行 以往的中介机构中有一种情况,就是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兼具行政审批功能及中介功能,也就是既当了裁判员同时又是运动员。这次的《意见》明确,已划为生产经营类并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必须实行转企改制。 如何挑选一个靠谱的中介机构,《意见》也给出了方法—列个“黑名单”。其中提出,制定出台中介机构信用评定办法,按照行业分类的原则,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类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并建立行业诚信档案。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银行授信额度、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定期公布失信中介机构和被吊销执业资格或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名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除依法予以惩戒或处罚外,对其执业人员也要依法惩处并实行执业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