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设警示系统促销售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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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困扰行业多年的寿险销售误导问题,今年9月,在北京保监局的指导下,北京保险(放心保)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实施了《北京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警示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于查实存在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人员,将纳入“警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警示和披露。 11月19日,记者从协会了解到,截止到2013年10月,受到警示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累计50余人次。行业警示,对失信销售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加大销售人员失信成本,销售误导行为成为保险销售人员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卢某是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一度因骄人的销售业绩被誉为“出单高手”。2013年初,卢某利用客户的信任,诱导多名投保人背离本人真实意愿投保新单,并在骗取保险公司高额销售佣金和奖励后销声匿迹。该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投诉提供的线索,查实卢某确有重大销售误导行为,先后向协会两次报送警示信息。2013年8月,卢某再次现身,先后到多家保险公司求职,均因此前重大销售误导行为和不光彩的警示记录被拒绝录用。 “像卢某这样的出单高手被各家保险公司拒绝录用,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某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认为,“这得益于行业达成的高度共识和严格的自律。只有各家保险公司对销售误导行为零容忍并一致付诸行动,销售误导行为才能真正得到遏制,行业形象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据悉,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协会推出了多项自律措施:一是组织销售人员签署《诚信展业承诺书》,承诺做到诚实守信,合规销售。二是组织保险公司签署自律公约,承诺在招聘销售人员时主动查询警示记录并据此开展风险评估,对被行业警示1次的销售人员谨慎录用,对被行业警示2次及以上的销售人员坚决不予录用。三是开展严格的自律检查,督促签约公司认真履行承诺,自觉将行业自律规范嵌入公司业务流程和日常的经营管理。 “考虑到2次被警示的销售人员将被实施行业禁入,所以我们对警示信息的登录比较谨慎,审核也很严格。”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实销售人员确有重大误导行为,否则不予登录。目前被行业警示的销售人员相对较少,主要原因就在于调查取证存在较大困难。” 针对目前现状,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两方面强化警示信息披露:一是研究建立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背景调查机制。对于频繁跳槽的销售人员,招聘录用的保险公司可先向该人员此前服务过的保险公司就其过往销售品质及客户投诉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决定是否录用。二是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国其他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警示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警示信息的全行业共享,形成全国一盘棋,让失信销售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力促保险销售诚信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