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逐步建立社会诚信奖惩机制 部分地区先行先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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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朱苏荣介绍,新疆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已建成覆盖全疆联网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新疆16万家企业和1089万有信贷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覆盖所有从事信贷业务机构,并实现了公积金缴存、法院执行、海关红黑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各类非银行信息的归集,在防范信贷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明传说,过去的信用体系建设主要以金融征信为主,经济征信为辅,今后要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畅表示,今后,新疆将充分利用现有征信系统,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推进互联互通,扩大征信覆盖面。新疆各地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先行先试,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榜样,发挥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利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联动奖惩,对守信者给予激励肯定,对失信者加以限制。 新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牵头,新疆38家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统一部署、协调。 据了解,目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新疆16万家企业和1089万有信贷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主动查询信用报告每年达3万余人次。与此同时,新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全疆2.9万户尚未与银行发生信贷业务的中小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帮助金融机构了解这些具有潜在贷款需求的企业信用状况,缓解了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通过查询信用档案,给予了368亿元贷款支持。 新疆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已运行使用,新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新疆农户(职工)信用信息数据库已进入研发实施阶段,将更加全面地收集、反映包括兵团的企业和个人融资情况,为政府、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信用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