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七个“11·22诚信日” 社会各界共谱诚信“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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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1月22日,谐音“一是一,二是二”,对于洛阳人民,今天有着更重要的意义——6年前,我市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诚信日”,至今在全国也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诚信日”的由来是什么?这几年间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如何推进,又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诚信日”,由咱洛阳老乡首倡 2008年,全国“11·22诚信日”的首倡者、洛阳“诚信日”的发起者、洛阳籍人士史善新应邀参加了我市第二个“11·22诚信日”大型活动,并接受了本报的专访。时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开发银行总顾问的他,讲述了洛阳“11·22诚信日”的由来。 史善新说,2005年11月,他在深圳参加一个高层次的有关诚信方面的论坛时提出,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弘扬信用文化,应该将谐音为“一是一,二是二”的每年11月22日定为诚信日。 随后,在洛阳市民营企业服务局、洛阳市工商联、洛阳城乡信用协会、洛阳鑫融基投资担保公司的联合发起下,2007年11月22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主办了“11·22诚信日”活动,并从当年起将每年的11月22日定为“诚信日”。 自此,洛阳率先在全国开启了“诚信日”活动。 诚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洛阳在行动 为了统一规划、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市信用建设工作,2007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近年,市政府信用办先后起草相关文件,对我市信用提升建设整体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并规范了信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不良记录标准、信用评级、征信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010年,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市政府信用办在全市开展了首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经过严格的评选,市政府为我市30余家企业授予了“市首届诚信示范企业”称号,并予以表彰,引导企业以受表彰企业为榜样,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同年,市政府信用办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公共管理使用信用产品试行办法的通知》,我市财政局、住建委、土地局、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各自的实施细则,并率先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吸引了一批全国和全省知名的资信评估中介机构来洛扎根,促进了我市信用评估工作的开展。 2011年6月,由市政府信用办牵头筹建的洛阳信用网正式建成运行。该网站建立了基层数据采集、更新和共享机制,把分散在各经济管理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集中起来,为我市各项信用工作构建了平台。 2011年我市第五个“11·22诚信日”之际,市政府信用办又联合北京大学、国家开发银行成功举办了“洛阳首届11·22诚信论坛”。国内知名专家教授、企业家与全市800多家本地企业进行研讨。 去年,市政府信用办又联合市工信局,开始对全市中小企业开展诚信培训。 ………… 政府牵头,社会各界共谱诚信“乐章” 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几年来,我市社会各界倡导诚信的工作也在蓬勃发展。 2010年,洛龙区消费者协会关林分会将25家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原则的关林商户评选为“诚信模范单位”。 今年9月,市出租车管理处首次举办了出租车驾驶员诚信服务知识竞赛,全市1万多名出租车司机分批次参赛。 近日,由洛阳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美丽洛阳,诚信有我”诚信百企评选活动刚刚落下帷幕。 与此同时,我市近年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两次归还中大奖彩票的彩票代售点老板张老二,敢于担当、信守承诺的乡村教师吴觅博,以诚信赢得众多“回头客”的的哥常雪均……这些先进事迹为他们赢得了赞誉,也影响着他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市政府信用办主任李长兴说:“近年,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成为牡丹、龙门之外我市的第三张名片,有力推动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李长兴说,市政府信用办将在未来进一步完善提升信用网的平台作用,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让诚信成为洛阳鲜明的城市品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