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对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给予扶持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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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12日发布了《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报告系统、详细地阐述我国征信业的发展、现状,下阶段的发展目标。 《报告》指出,要对一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其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征信龙头企业,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扶持征信机构的多元化发展,鼓励国内中小型征信机构重组并购,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提高征信市场的整体水平。 据不完全调查,截至2012 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 多亿元。而央行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2 亿自然人和 1859.6 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规模居全球前列。 《报告》指出,目前多元化的征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逐步建立了各类征信机构并存,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等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 同时,征信机构不断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据不完全调查,截至2012 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多亿元。目前,我国征信机构主要分三大类: 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 家左右。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 家左右。第三类是信用评级机构。 而央行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基本涵盖金融市场所有授信机构类型。截至2012 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622 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629 家。 下一阶段,央行将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规则,需要尽快出台征信业务活动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制度,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规则,规范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和查询信息的行为,保障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研究征信业务投诉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保障信息主体投诉权益的要求,明确信息主体投诉的范围、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时限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