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社保费记入诚信档案并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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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恶意拖欠社保费,或是非法使用童工等,将由青岛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在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不予通过。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用人单位出现两大类13项违法行为后,将由人社部门随时向社会公布。 公布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经查实后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违法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违法事实简要情况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情况等。 《办法》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形式主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信息网或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向社会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对公布期满仍未纠正的违法行为可继续予以公布,直至其纠正为止。用人单位纠正了违法行为的,自履行法定义务的当日,将公布的内容予以撤销。 据此,向社会公布的内容应当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录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在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进行劳动保障审核时不予通过。 违法行为分两类共1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