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老赖”需依法打击和诚信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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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在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就是要以突出民生优先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执行案件。这次活动就是要紧盯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涉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切实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制裁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快速把财产执行到位。”(12月24日《法制日报》) 年关将近,又到讨薪纠纷高发期。统计数据显示,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占据相当比重。此类案件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势必会对当事人基本生活产生影响。如何打击“老赖”,成了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最高法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正是彰显了司法机关的民生情怀。 近年来,相关职能部门在惩治“老赖”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比如,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从各自职权出发,初步建立了一定范围内的信用体系,“老赖”在融资、经商等方面受到了诸多限制。法院针对执行中的“老赖”,也推行了不少整治招数。比如,将“老赖”列入黑名单进行媒体公示,或者录入征信系统,对“老赖”进行司法拘留、罚款,或者限制出境。但是,若要根治“老赖”,一方面必须敢出重典,加大追究“老赖”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力度。毕竟,突破执行难这个“瓶颈”,打开执行难这个“死结”,还得从法律上寻找突破口,对“老赖”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另一方面必须树立一个市场诚信观念体系。在西方国家,一个人的信用史始于他作出的第一个承诺、借贷的第一笔钱,信用就是生存资本,反之,一个破坏信用链条的人会步履维艰。 打击“老赖”,建立诚信,不仅关系着维护正常的金融和经济秩序,更关乎社会和谐发展。只有通过更加完善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诚信观念的约束,把“老赖”驱逐出有规则有秩序的“市场游戏”,让“老赖”由“快活神仙”变成“过街老鼠”,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当“老赖”的人才会越来越少,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