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播老赖暴露社会诚信保障的苍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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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无锡人流量最大、最核心的商业圈“三阳广场”一处LED大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市民驻足围观。这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前首批被“挑中”亮相的老赖有88名。名单晒了不到一周,就在昨天,已经有一名老赖主动找到债权人,提出马上还款,请求消除自己的“大头照”。(2013年12月28日《扬子晚报》) 一般来说,老赖们既然选择“一赖到底”,显然是做好了从心理到行动上的准备,让法院执行无处下手,在财产已经转移的情况下,法院往往面临着执行难的尴尬。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手段走不通,只好重拾道德的武器,通过“闹市大屏幕播老赖名单”,让其感到面上无光而自动就范。虽然从效果上,已经有人主动还款消除影响,但从总体上讲,这样做折射的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苍白,以及司法执行面临的法律短板。 从现有的情况看,法院为执行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规定老赖不准高消费,限制其乘坐飞机或者出国等等,但从效果上都并不明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在没有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作为支撑手段,无法促进个人将信用视为生命。现实中,很多老赖们恶意欠款之后,其生活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舞照跳,马照跑,生活依旧滋润无比。反观国外,若是一个人失去了诚信,其可能面临寸步难行的地步。 目前,道德下滑、诚信缺失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表现,而是以普遍性和社会性的存在。当道德无法实现自我约束和矫正时,如果法律再无法发挥兜底作用,那么再热闹的“屏幕播老赖名单”也仅是形式上的喧嚣。假若老赖们不顾及面子而不为所动,那么这样的播放有什么意义?对于法院来说,其必须回答一个问题是,假若在一个普遍失信的社会里,在一个失信并没有什么风险和后果的环境,靠道德羞耻和公开示众,能产生什么实质性的效果?更何况个人的隐私本身也有一定的法律边界,执行法律的法院,需要靠“公开示众”的办法去达到目的,这岂不是一种有力的讽刺? 如此恰恰证明法律执行上的苍白,也是社会诚信不彰的根本原因。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其依靠的不应是道德羞辱式的手段,而是需要发挥法律的刚性。只有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以及司法本身的范畴,进行全国性和系统性的信用系统建设,并辅以相应的制约机制,让失信者在求职、创业、保险、出行等各个方面都受到限制,其才会对信用抱以高度的敬畏,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才会有处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