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诚信档案数据库树诚信惩失信 上市公司要“自设关卡” |
|
|
|
上周五,证监会出台了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行为的监管指引,明确表示将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对此,笔者拍手称赞,因为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础,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诚信表现是资本市场维持正常秩序和市场信心、促进市场发展的基本依托。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诚信的保障和支撑。 资本市场是高度依赖诚信的市场,诚信既是资本市场的伦理准则,也是资本市场的商业法则。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直接关系到市场的运行效率和健康发展。 英国1720年的南海公司事件,美国1929年的股市崩溃以及安然事件,都是诚信原则沦丧引发严重经济后果的典型案例。证券市场是充满各种机会与诱惑的博弈场所,需要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对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然而,如果市场参与方丧失诚信原则,那么再严格的社会监管机制都会发生遗漏。 在资本市场中,普遍存在的“诚信缺失”已严重地妨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信心。 根据证监会的检查发现,两市共2493家公司中有1631家公司存在未超期且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有80家公司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述承诺最早可追溯至股改期间,有的已超期多年,至今没有明确的解决时间表,有的甚至已经明确无法履行。此外,存在尚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但并未超期的1631家公司中,有较多承诺事项没有明确的履约期限。这些承诺事项长期得不到履行,甚至存在恶意拖延、逃避承诺义务等现象。 “讲诚信”一直是中国证监会近年来所倡导的理念。2012年9月,《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以此为基础,证监会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全面归集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监管执法、自律管理和司法等公共诚信信息,使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无处遁形。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违法失信惩戒制度。 但是,我们也看到,建立一个诚信的证券市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过程,需要市场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后,要给自己设立一道“诚信关”。如果企业不知道诚信的重要,不以诚信为本,即便能够获得暂时的利益,也不会长久。 另一方面,保荐机构也要有诚信。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获取资格时,都必须作出客观、公正等诚信方面的承诺。 此外,诚信还应渗透到资本市场的每个环节,每个参与者、每个责任人,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约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