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信用成社会主流时尚:让诚信者吃香 让失信者吃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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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制度与践行相得益彰,才能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让讲信用成为社会的主流和时尚。 最近,有几则关于信用建设的消息令人振奋。 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包括禁止“老赖”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他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1月18日,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姚亚平强调,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营造“褒奖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有序的“基石”。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另一张“身份证”。近年来,通过强化文明道德建设,诚信正成为越来越多人遵循的准则。但还须看到,信用缺失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亟待多管齐下加以解决。 信用是一种信誉,属于道德品质范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还是一种制度和规则,有着双重属性,既是人与人之间约定俗成的,也是人为设计具有强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则。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要素,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离不开信用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只有拥有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系统,才能建设比较完整的市场经济体系。 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生活中的失信问题比较普遍,如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依法履行商业合同等。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对信用的监督管理,显得越发重要和紧迫。 信用建设要靠法律保障。信用既然是一种制度、规则设计,意味着它具有扬善惩恶的功能。守信就是善,失信就是恶,要受到惩罚。要通过健全法律和法规,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把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的个人或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他们的经济活动和高消费行为,让其“品尝”失信的成本代价,这就是扬善惩恶的作用。这对失信者是教育和制裁,对公民和其他经济组织是警示和监督。 信用建设要靠制度规范。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作出了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的部署,会议原则通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意味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明确“时间表”和清晰“路线图”,开始步入快车道。 信用建设离不开道德约束。诚信形于外而源于中,表现形式是外露的,但根源于内在的素质。只有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道德宣传教育,才能增强社会全体成员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公德意识,使大家不想做、不愿做失诚失信的事。 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制度与践行相得益彰,才能让诚信者吃香,让失信者吃亏,让讲信用成为社会的主流和时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