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鼓励企业成立征信机构 丰富信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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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期间刷的信用卡别忘了按期偿还喔!今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提醒,借贷若不按期还清,征信系统上会留下污点,影响今后的借贷。而现在人民银行还开始受理企业成立征信机构的申请,这意味着今后会有更多的征信机构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更丰富的信用档案。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积极申请设立征信机构,加强对重庆征信业的监管。”今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征信管理处助理调研员朱平介绍,征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机构,专门从事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工作,出具信用报告,提供多样化征信服务,帮助客户判断和控制信用风险等。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通了以金融信贷为主的征信查询业务,但在更广领域的的信用查询,重庆乃至全国都还比较缺乏专业机构。为了完善重庆金融业产业链,丰富金融中介机构种类,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已开始受理企业成立征信机构的申请。 企业设立征信机构的申请流程为: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向重庆营业管理部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依照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营业管理部申请备案,并提交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组织结构说明等材料。 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应具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有符合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任职资格等。此外,《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还要求申请企业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业务操作、安全管理、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信用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等条件。 重庆目前尚无企业提出申请。重庆营管部表示,企业申请办理准入许可或备案后,他们将引导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创新,重点培育有市场影响力的征信机构,并对未经批准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开展清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