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诚信档案挡住7个污点公务人员提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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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龙岗区纪委获悉,龙岗区去年出台《龙岗区公职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及试点方案,现今已有7人因提供虚假材料等受惩,不予录用提拔或者不予晋升职称。 龙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龙岗区已给公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包括学历造假、拉票贿选、隐瞒个人应报重大事项等10种不诚信行为。该档案的信息收集主要依托人事档案,并通过群众举报、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考察,以及本单位平时考核等方式补充完善,各项信息经严格核实后,录入个人诚信档案。 去年,龙岗区人民医院首先试点,建立了个人诚信档案电子信息系统,将开大处方、做重复检查、滥用抗生素等行为录入员工个人电子档案。目前,该做法已在龙岗全区各大医院推广。今年,龙岗已经在部分区直部门、街道、学校开展了试点,并将逐步推广至全区机关事业单位。 岗区诚信档案用途大,在公职人员考核、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个人诚信档案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试点以来,龙岗区共有4家试点单位的7名公职人员的不诚信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龙岗区人民医院有3人因不诚信行为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延迟晋升职称一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公务员公开录用和提拔工作中,对两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录用或提拔,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