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将记入业绩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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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成都零售商行业诚信自律,树立业内标杆,昨日,在市政府企业信用办、市工商局的指导下,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成都零售商协会联合启动了成都零售行业信用规范化建设试点暨2013年度“诚信企业”评价工作,近60家零售商企业代表现场接受了《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首次培训课程。 据了解,此次评级工作是我市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民生领域的又一试点,按照《标准》将公平、公正、公开地对零售商企业开展评级工作,这对规范企业信用评级,树立行业诚信标杆,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成都零售商协会副秘书长欧建瓴表示,通过这次行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督促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重视企业的基本素质,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加强诚信自律,树立健康形象,有利于在全行业形成诚信的好风气;另一方面让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大力培育和保护自主品牌,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据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韩清华介绍,本次试点工作的信用评价结果、企业信用记录将在成都市政府“成都信用网”上公开发布,对获得2013年度“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的,将按《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1号令)规定作为该企业的业绩信息,通过成都市企业信用系统供市工商、质检、税务、金融、经信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在日常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以及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资金补贴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和重点工作中作为决策的依据,还会为参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新闻链接>>> 根据《成都市公共信用标准》,信用评估主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和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信用评估采用关键指标一票否决制,综合等级即以评价指标较差值来确定。企业公共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设置为八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以及D级。每个细分级别的微调,可在细分级别表示字母后加上“+”或“-”表示。被评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评为A以上的企业:上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上年度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上年度企业、主要投资人、高管人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且有较恶劣的影响的;上年度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