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信用体系覆盖全社会 推出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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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以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四大信用主体为主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 由贵州省发改委牵头起草的《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贵州将整合不同行业信息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形成信息“孤岛”,充分发挥大数据的应用价值,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使信用评价有据可查。建立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给守信者带来便利,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制”的社会氛围。 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了解到,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分为社会主体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和司法公信建设,同时加紧进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信用数据库和社会征信机构信用信息三大数据库建设,重点构建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重要内容的运行机制。 贵州将建立失信“黑名单”、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如以能源企业和资源开采型企业为重点,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公示制度,向社会披露隐报、瞒报、虚报重特大事故信息。如建立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把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和金钱案以及不作为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等。 据了解,目前,贵州省已建立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颁布实施了《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初步建成,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初步建成,贵州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系统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