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互联网化” 全民信用时代将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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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互联网成为真实世界一个重要的组成元素,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也越来越具有价值,当个人信用也成为一种需求,互联网世界的个人信用体系也渐渐显出了轮廓。 互联网个人信用体系轮廓初现 今年10月初有消息称,阿里巴巴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旗下品牌“芝麻信用”即将上线了,各路人马一边翘首以盼,一边又有种习惯了阿里巴巴总会弄出大动静的淡定。事实上,关于个人信用的尝试阿里巴巴早有动作。今年7月的时候,支付宝里就悄悄内测上线过“信任宝”,只是上线没多久便再无声息。更早到今年3月,阿里巴巴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与腾讯微信还曾联合中信银行高调推出过网络虚拟信用卡,但步子跨得太大,与二维码支付一起被央行匆匆叫停了。 阿里巴巴命途多舛的信用产品在舆论评价里颇有些木秀于林的意思,因为在个人信用这方面做得风生水起的京东白条、mo9先玩后付等等,虽然也是个人信用消费的产品,但动作没有那么大,命运显然平顺得多。虽然形式不同,但以用户的个人信用为担保,进行网络借贷的产品事实上已有不少,更遑论掀起金融界大浪的P2P网络借贷。 随着互联网上个人信用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如今专门进行互联网个人信用评估的公司也已经出现,这些公司甚至已经开始建立互联网个人信用评估的模型。 美国Zestfinance是一家服务于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估机构,采用机器学习和大数据的方式,通过对申请人外部数据信息的分析进行信用评估。区别于传统银行繁复的审核环节,Zestfinance通过研究建立了新的信用评估体系,他们主要研究申请人日常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例如申请人的IP地址、电话账单、租赁历史等等,通过模型进行数据计算,最终得出申请人的信用额度。现在,除了Zestfinance以外,Zebit、AvantCredit、Traity和Kreditech也在采用相同或者类似的模式。在中国,Wecash(闪银)在这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以上这些新兴的互联网信用评估公司获得了国内外不少投资人和投资机构的青睐,近一年的时间内纷纷完成了巨额融资。如果说资本倾向还不足以说明互联网个人信用的发展趋势,那么越来越稳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模式,则有力地为互联网个人信用的效用和前景作出了证明。 个人信用“互联网化”了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首先,互联网行为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在互联网上产生的信用,已经有了很高的价值。互联网环境日益成熟,人们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已经离不开网络,年轻一代甚至有一大半的生活发生在网上,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虚拟与现实边界已经日益模糊,交易、买卖、沟通交流即使没有完全在网上,也正在O2O.随着社交、商务、金融等各行业的互联网化,人们在互联网上不仅沉淀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银行卡号、信用卡号和社交圈,还不自觉的沉淀了自己的行为习惯、喜好和活动轨迹,如今甚至连一个人即时的位置信息都变得可以追踪。在国外有不少信用公司开始利用Facebook、LinkedIn和Twitter等社交网站的个人资料来评估消费者的信用风险。他们认为,当为某个人提供信贷时,尤其是当一个人缺乏信用记录或者信用记录有污点,因而在其他地方很难获得贷款时,一个人的社会身份、在线声誉和职业联系人圈子,应该成为信用公司考虑的因素。人们的网络行为已经具备真实世界行为的影响力和价值,所以成熟的互联网社会,越来越需要“真实”和“真实的人”. 其次,个人信用体系需求在不断增加。过去个人信用的社会作用很小,传统的个人信用基本上也就是信用卡消费和金融借贷的还款记录,个人信用若有污点影响则无非是贷不了款、办不了信用卡。而互联网将一切流程线上化以后,个人ID的体系也建立了起来,一个人在互联网上的信用可以有很多用途,以阿里巴巴系列产品为例,一个淘宝账户的信用可以用来贷款开店、可以作为品牌标识,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还可以当信用卡一样用;如果该账户出现信用污点,影响的将可以是其在阿里巴巴生态链里各个环节的正常活动。当然,类似的思路可以扩展到任何一个公司或产品中去。随着互联网生态链的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需求也将越来越明显。 第三,原有的信用体系发展过慢。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全面覆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也缺乏针对个人信用评级的机构。银行那么多年的个人信用评估实践,到如今竟还是需要复杂的审核程序和大量的人工操作。更别说把个人信用拓展开来广泛应用了。互联网个人信用的评估对于用户而言可能只需要一键授权,就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快速获得用户的信用数据,然后通过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综合评判。这种方式不仅快速有效,而且还能提高信用数据的精确性和可信度。个人信用的需求已经出现,原有的信用体系却迟迟未见发展,所以互联网只得又一次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 最后,金融业的推动是互联网个人信用发展的助燃剂。2013年互联网金融大爆发,作为冲劲最大的P2P行业,为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狠狠地添了一把柴。作为P2P的核心基石,个人信用成为了网贷行业的老大难问题。银行数据无法直接调用,井喷式的用户量让P2P公司对信用审核问题头大如斗,有的只能雇佣庞大的线下审核队伍,有的则想办法自建了征信体系,有的索性将信用和担保外包,至今为止征信体系的缺失仍然让P2P行业头疼。一边是急剧增长的市场需求,一边则是从零开始的实际情况,个人征信就在高度聚焦的矛盾中快速地成长了起来。如果互联网个人信用体系可以建立起来,很多如今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许都能迎刃而解。 互联网个人信用会带来什么? 互联网的渠道优势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持续证明,个人信用与财富资本的挂钩能力,在互联网支付结算、金融产品的销售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当互联网开始构建个人信用体系,并将个人信用广泛用于线上线下消费、金融、管理等多个场景,相信很多人已经不再怀疑可不可能,可不可行,而是开始认真思考怎么去做。就当下而言,互联网的个人信用体系有两个比较明显作用: 推动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发展。互联网已经走过了当初匿名、虚假充斥的时期,现在的互联网上人们更多的在追求真实,同时也在展开真实的行为,包括交易、消费和社交等等。过去社会人口体量太大,环境复杂,靠人工操作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实十分困难。但互联网解决了大体量用户和数据的收集、处理和管控问题,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得以加快建立起来。 201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进行通知,在2014年完成的28项任务里,第九条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第十条要求: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第十一条要求: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如果说到此为止都是国家政府体系内的动作,那么“第十三条: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 则是将互联网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的前奏。 这些要求明确到具体的国家单位进行实施,如果运行无差,相信用不了两年人民群众就能感受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存在和力量。当然,如果运行无差…… 另外一个方面是,过去的信用审核主要根据银行的消费、存贷以及个人资产进行评估,难免“有钱人信用高”的不详不实之处,而将一个人日常生活行为数据纳入考量,不仅意味着每个人在网络上的很多行为将变得“需要负责”,由此从侧面“净化”网络环境,还可以提高一个人诚信的评估可信度。毕竟,综合政府信息、金融机构信息和互联网行为数据的交叉印证,比几份材料和临时的考核靠谱多了。而且,将个人信用与个人“ID”挂钩,无形中也会增加违约成本。一旦出现不诚信的情况,此人其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会受到影响,人们的“诚信意愿”自然会相应提高。如国内首个职场诚信平台“全国个人诚信档案查询网”。 雇员的诚信如何评估,一直是一道难解的社会难题,而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通过雇员的诚信档案,来分析个人的诚信和道德,就成了可能。企业通过个人诚信平台为员工建立个人职业诚信档案,帮助企业将员工的真实表现、奖惩记录建立一个“永久”电子档案。监管职业道德行为,通过体系化系统化的方式,让具体行业的职业道德具有可操作性。并供其他企事业单位查询,突破了传统纸质档案的局限性,使企业之间达到必要的资源共享!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真正遏制职场失信行为! 大数据驱动信用经济。过去个人信用体系迟迟建不起来,不仅是技术原因,同时也是由于个人信用实在是没有多大用处,特别是互联网上的个人信用,无法为用户带来多大帮助。但如今的大数据技术不仅可以将一个个虚拟的ID具化为“真实的人”,同时还可以让互联网上“真实的人”展开规模化的经济活动。从零售业到金融业的大跨度让人们从思想到行动都可以全面网络化,互联网经济正在兴起,而信用经济则将是其中的元素之一。 大数据构建了全新的互联网世界,并在用O2O等方式持续打通线上与线下,信用经济已经在互联网上走出了好几步。未来可能不只是京东白条、P2P、虚拟信用卡等形式,大数据将信息转化为个人信用后可以有更多的应用空间。比如将个人信用与招聘、婚恋、交友、出行,甚至教育等领域挂钩,进入一个全民信用的时代将不再是痴人说梦。 当然,就当下来看,实现全民信用、信用经济还差点火候,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先解决。 首先,信息孤岛问题。政府是掌握数据的“大户”,但是政府、银行数据对接互联网却还不现实;其次,各个互联网公司或是征信公司也处在“各家自扫门前雪”的状态,大数据尚谈不上整合开放,更别说信用信息的整合开放了。只有当各个信用体系和数据都能打通的时候,全民信用才能真正实现。 第二,信用体系有无商业模式?目前中国的征信环境发展尚不健全,像京东这样财大气粗甩开银行单干的企业恐怕还在少数,类似“芝麻信用”这样的企业自建信用体系应用范围毕竟还是有限的。一家信用评估企业,是否能单纯依靠个人征信业务实现盈利?是否应该有第三方的评估机构进行信用体系的领跑建设?除开政府投入的可能性不谈,如何让一套信用评估体系养活自己的问题还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用户隐私保护。2012年6月,德国最大的信用评鉴机构夏华(schufa)打算把社交网站作为其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信息来源之一,结果这一计划招致多方指责,德国的司法部长、民主党议会党团主席和一大波网民纷纷表示此举涉嫌侵犯隐私,结果这个计划胎死腹中。用户隐私本来就难以界定,为了进行信用评估,哪些数据可以抓取,哪些数据不能抓取,不仅是被评估者,与其有关的联系人数据安全怎么保障?不能解决隐私保护的问题,互联网数据的调用就不能实现。 最后,互联网个人信用怎么甩干“水分”.互联网上个人的行为是可以被轻易操控的,当互联网上的各项数据作为信用评估的依据时,可以想见的是,很多人将为了获得良好的信用评价而操控自己的社交网络、消费记录和行为轨迹。现在由社交工具衍生的“卖粉”、“卖赞”,电子商务“刷钻”、“刷好评”等造假行为已经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已经形成小产业。一个人刻意发布虚假信息,购买假粉丝、假账号都是轻而易举的的事情,互联网的数据本身会存在着很大的水分。要甩干“水分”不仅需要“打假”技术跟上,同时还得将原有的信用评估标准与互联网数据进行融合,综合各方数据,保证数据的“大”和“真”,或许才能使信用评估结果最接近一个真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