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征信市场发展 筑牢社会诚信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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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征信业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征信市场建设与发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征信市场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征信的作用得到了全社会广泛认可,为社会诚信建设构筑了一道坚固防线。 一、加快促进征信市场发展是现实所需、形势所迫 征信是维系社会诚信的市场选择,发展征信市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体现。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发展征信市场,是改善市场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前提;是增强社会诚信、减少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经济社会转型的重大战略部署,迫切需要征信市场发挥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征信市场的期许,为征信市场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社会许多失信问题日益凸显,如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人民对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的期待与现实还有一定差距等等。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这可以归为一个成本与收益的问题,失信行为的收益远大于失信遭受的惩罚成本,失信者有利可图,守信者收益不明显,这样,社会自然形成一个负向的激励循环。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扭转守信与失信的“成本收益关系”,使失信成本大于失信收益,这是征信市场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内在动力。 二、金融领域征信体系建设为征信市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一)征信系统建设覆盖全国,应用范围广泛。根据国务院部署,2006年人民银行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就是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截至2014年6月底,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法人1940多万户,上半年日均查询27万次;收录自然人8.5亿,上半年日均查询106万次。金融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成为各商业银行提高信贷效率、防范信贷风险、拓展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的不断推出和优化,在商业银行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损失、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此外,征信系统在服务政府部门执法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也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认定、公务员录用以及评优评先活动等方面逐步扩大了对征信产品的使用。目前,征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二)推动征信立法取得了重大突破。经过近10年的征信实践和立法研究,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的第一部征信法规,使征信业发展和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人民银行还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发布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信用评级指导意见》、《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以及征信数据元等征信行业标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加强征信管理、规范征信市场和信用服务、促进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规范和培育信用评级市场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推动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三)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务院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组织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向前推进,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和建设成效,为推动解决小微企业、“三农”贷款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将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项重点工程加以推进。 (四)征信市场作用逐步显现,社会信用意识显著提高。随着全国集中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征信市场不断扩大,社会信用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信用环境、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的好坏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企业或个人信用状况的主要依据。各地政府纷纷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升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诚信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越来越多的个人关心自己的信用报告,自觉积累自己的信用财富。 三、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构建多元化征信市场服务体系 征信市场未来的发展,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靠政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依靠市场化征信机构的发展,提供多样化的征信服务,满足社会对征信产品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以市场化的征信机构为主导的征信市场。 (一)加快推动政务信息公开。2007年,我国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及监督保障。但当前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程度较低,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评估和监督等现象。所以要进一步倡导、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尤其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这是中国征信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二)努力实现跨部门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在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系统间的互联与共享,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可以首先选择部分系统建设、运行较好,数据质量有保障且可持续获得,并且比较重要的信息,如工商、税务、环保等管理部门先行互联互通,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服务体系。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进入征信业;培育、发展品牌征信机构,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做大做强;鼓励征信机构之间重组并购,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对符合条件的征信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征信机构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服务的需求,加强产品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征信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实现产品、业务的多元化。 (四)加强征信机构自身建设。征信机构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立内部管理、业务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与数据库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风险和利益冲突机制,完善征信从业人员业务与操作规范,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征信从业人员信用建设。 (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条件发展新业态征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其应用逐步渗透至多个行业,与传统征信手段相比,基于大数据的征信业务具有数据来源广、信息维度多、成本低等特点,因而受到各类征信机构的重视。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应用,一方面传统征信机构主动运用大数据技术,利用互联网信息补充自身的征信系统信息,或对自身系统信息进行深层次的整合;另一方面大数据公司主要依靠技术手段,以电子商务、社交网络为平台,采集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从而也可能成为新型征信机构。对此,人民银行对大数据公司进入征信市场持开放态度,预计不久将有大数据公司进入征信市场提供征信服务。 (六)加强征信业监管,促进征信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作为征信业的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要全面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管理的配套措施,建立清晰的、符合市场实际的监管规则,以个人征信机构的管理为重点,开展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加强征信机构作业过程的监督,督促征信机构和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问责机制,强化征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