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人,要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政1
叫好!取消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相关专家提醒职场人士,千万不要因为档案管理不收费就不重视档案。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另外,没有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要在当地报考公务员、购买住房、评定职称、子女上学等,都会受影响。
新政2
补贴!高校毕业生开网店获贴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新政3
灵活!在校大学生可休学创业
2015年,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总量将达到史无前例的749万左右,毕业人数再创新高。教育部发布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通知提到,2015年宏观就业形势面临多重压力,高校毕业生规模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教育部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高校要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同时,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的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
新政4
严格!教师资格再不能终身制
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从2015年正式实施,教育部公布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也不再终身拥有,而是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
新政5
罚款!要求落实90%免费师范生任教
教育部要求明年5月底前确保九成免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免费师范生如不履约,需缴纳违约金,并记入人事档案。
2015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规定,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