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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该为信用时代做准备?
作者: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15/1/12 10:33:32 人气:
     一位蛋糕店主曾向记者抱怨:蛋糕做好了,一些没交订金的网络订户却不来取。店主吃了哑巴亏,不守信的订户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随着我国个人征信业的发展,这位店主今后可能会少一些这样的抱怨。

  继去年向26家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颁发企业征信牌照之后,央行开始着手放开个人征信业务。央行近日印发通知,要求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此前,我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

  据央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王晓明介绍,截至2014年10月底,央行征信系统收录1963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和8.5亿自然人,该征信系统的核心信息是信贷信息。

  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看来,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信息大多集中于银行的信贷记录,对于个人其他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尚缺乏信用报告。对此,芝麻信用副总经理邓一鸣表示,民营机构可以瞄准央行的征信记录未能覆盖的群体,比如没有过借贷行为、没申请过信用卡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行为轨迹,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这部分人的信用等级,出具信用报告。在未来,蛋糕店主可以根据订户的信用等级决定是否接单,而多次爽约的订户可能无法不交订金就能订到蛋糕。

  资深互联网观察人士雷鸣认为,个人征信比企业征信还要更难做一些。整合数据资源将是最核心的问题。对此有人担忧缺乏信息保护法下的商业化征信本身,可能演变成侵害个人信息的手段。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朱巍指出,个人信息安全作为公民的核心权利,是征信机制建立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法律既没有对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范围划清界限,也没有对大数据商业利用做出具体规定。

  实际上,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侵犯个人隐私方面有过规定,比如明确规定了禁止和限制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信息,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和投诉等权利。不过,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还有待完善。在个人征信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应做好防微杜渐,以法律制度保障征信数据的安全。

  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征信市场的逐步成熟,我国将跨入信用时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央行近日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未来我国公民将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反之,信用污点对个人的影响可能会更加深远。订蛋糕不取的人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尽管自2008年起,央行每年开展“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征信专题宣传月”等全国征信专项宣传活动,但是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社会信用环境还比较薄弱。《中国征信发展报告(2003~2013)》指出,从经济主体看,为争取经济利益而失信的行为时有发生。这既有信用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失信成本过低的原因。显然,我国诚信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

  较之国外已经发展近200年的信用市场,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才真正得到发展的征信业体系还不是很完备,个人征信服务市场也刚刚起步。在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的同时,法律法规制定者、诚信教育工作者乃至每个人都应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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