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数百万资金被侵案开庭 前员工公司成套取现金通道 |
|
|
|
此次受审的岳雨(前左)2014年6月与刘春宁(前右)出席某个新闻发布会。 网络图片 四名与腾讯相关人员涉嫌职务侵占腾讯公司数百万资金案,于昨日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这一案件中一名人员与今年7月被披露遭警方抓获的腾讯前总裁助理刘春宁有直接关联,两人还涉嫌共同收受贿赂。 目前这一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刘春宁案发前 一名下属率先被查 此次受审的被告岳雨,女,1980年出生。2014年9月5日,岳雨从杭州飞往深圳,凌晨抵达机场,随即遭到深圳警方控制。 公开的资料显示,岳雨案发前系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战略合作及内容版权部总经理,分管该项业务的阿里巴巴副总裁为刘春宁。2014年6月,SM G东方卫视中心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在上海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当时阿里巴巴派出的人员即为副总裁刘春宁与事业群版权部总经理岳雨。 岳雨被抓获的消息一直未被披露,直到被抓接近一年以后,今年的7月,阿里巴巴副总裁、阿里影业执行董事刘春宁遭深圳警方带走的消息被曝出。此后,腾讯才发布消息称,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在去年常规内审时,腾讯已经发现两年前的视频内容采购过程有疑点,并立案调查。自2014年开始,已经有5- 6名涉事(前)员工被警方逮捕。 岳雨与刘春宁在腾讯工作时即为老同事,刘春宁当时系腾讯高管,曾长期担任腾讯总裁助理,在2013年7月离开腾讯,随即加盟阿里巴巴。而岳雨则担任过网络媒体拓展部和在线视频部总监,在线视频部曾是刘春宁主管的部门,岳雨于2014年2月离开腾讯,此后加盟阿里巴巴。两人几乎是前后脚离开腾讯加盟阿里巴巴。 有知情人称,与刘春宁关系密切的岳雨被带走调查后,调查实质上就已经剑指刘春宁。南都记者获悉,岳雨与刘春宁在腾讯在线视频业务方面,涉嫌共同在购买版权中收受贿赂,两人因而均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不过两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并未进入到审判程序。昨日岳雨出庭受审,是因为另一项罪名,检方指控她在担任腾讯网络媒体拓展部总监期间,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侵占公司资金达到552万元。 前员工公司 成套取现金通道 与岳雨一同受审的,还有案发时尚任腾讯战略B D组组长的张东波,以及案发时刚刚从腾讯辞职的员工樊丹,以及原腾讯员工、案发时系深圳华晟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峰。 其中肖峰系腾讯老员工,辞职之后,使用他人的名字开设华晟腾达公司,专门从事腾讯公司的网络广告代理业务。其在法庭上称,公司一年业务量达到7000多万元,系腾讯广告代理业务中较大的代理公司。 肖峰称他一贯只与腾讯的广告部门合作,此番意外卷入到职务侵占案中。他称2011年上半年,老同事岳雨找到他,称腾讯一个项目中有使用现金的需要,要使用他的公司走账,并且此事领导也是知道并同意的。 肖峰称,他是出于帮助腾讯的目的,想着腾讯欠他一个人情,答应了此事。此后公司曾在多份腾讯与华晟腾达公司的协议上加盖公章,并收取腾讯支付的合同款,合同款共计800多万元,除此之外还从上海一家名为易恒的广告公司收取近180万。这些钱合计在1000万左右。 肖峰称,这些钱除了扣税之外,均全数按照岳雨的要求,转给当时在腾讯工作的岳雨、张东波和樊丹等人。 根据检方指控,前述千万款项中,除了岳雨侵占了高达552万元之外,张东波侵占了68万多元,樊丹侵占了67万多元,华晟腾达公司也因为与腾讯公司的业务流水增长而获得利益。 庭审中,岳雨、张东波均否认有侵占这些款项,但是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与肖峰的长期联系中,留下了大量的转账痕迹。 对于这些转账记录,岳雨与张东波的解释,均称系借款等个人往来,但没有借条等凭证。樊丹则承认分给她的部分钱财用来公关及用作工作,部分也是个人使用侵占了。 几个人之间的供述有相互矛盾之处。肖峰否认与岳雨有多次借贷,他曾一笔转给岳雨150多万元,备注为车。肖峰称听说岳雨要买车,但他给的钱仍是腾讯公司的钱。岳雨证实确花170万购置了轿车,但又辩称,自己薪资加股票年入150万到200万元之间,购车的款项虽由肖峰打来,但部分是借贷。 编造虚假合作理由 套取公司款项 根据检方的指控,他们套取费用的手法是:三人与多家电视媒体签订了免费的资源互换的合作合同,但此后向腾讯公司编造还需要与上述媒体指定第三方公司华晟腾达公司签付款合同才能完成合作的虚假理由,诱使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的合同。 而其中如果腾讯公司与上述媒体的合作确实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和张东波就在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签订的合同中虚增数额,被告人华晟腾达实际控制人肖峰收到腾讯支付的合同款后就向上述媒体或上述媒体的代理公司支付真实的合同款,剩余部分则扣除税点后留在华晟腾达公司账户上,并由肖峰转给岳雨、樊丹和张东波等人。 如果腾讯公司与上述媒体的合作并不需要支付合同款,岳雨,樊丹与张东波就编造虚假理由和数额,诱使腾讯公司与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合同,其后肖峰再从其中扣除税点后,转给岳雨、樊丹和张东波等人。岳雨,张东波,樊丹收到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私用。 除此之外,在腾讯公司于江苏推广腾讯微博的合作时,被告人岳雨、张东波等人编造上海易恒广告有限公司系江苏广电的指定代理公司,诱使腾讯公司与易恒公司签订合同款为180万元的合同,但实际上易恒公司与江苏广电并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该笔钱最终由易恒公司转给肖峰,由肖峰转给岳雨和张东波等人,以达到侵占的目的。 目前这一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