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国个人征信市场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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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个人信用评分在中国特别火,市场也对征信行业的前景充满想象力,很多金融公司或初创公司都在申请开展征信业务。但在美国,独霸征信评分市场、有着60年历史的FICO评分公司的市场价值只有约28亿美元,如果加上美国三大征信局的市值,合计共有约350亿美元,不足一家手机服务商小米手机的市场估值。中国的人口比美国多约四倍,但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八分之一,那么中国的征信市场规模到底有多大?能拓展到哪些应用领域? 要回答这些问题,先看看征信在发展比较早、比较全面的美国有哪些应用领域,每一类应用的价值有多少。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明确规定:信用报告只能提供给具有法律‘允许用途’(permissible purpose)的企业和个人。这些允许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信贷、保险、就业、执照、执法、和其它经信用报告主人同意的商业交易领域。 美国的实践表明,信用报告主要应用领域是信贷、保险、和其它金融业务,而近年传统征信局拓展的其它领域也绝大多数有“类信贷”性质,比如移动电话的付费方式,用户先用后付费,因此电话公司需要查个人信用报告。与信贷和保险领域相比,信用报告在就业、执照审批及其它方面的应用是金融应用的延伸,用的次数较少。 由于中美对征信业务定义的不同 (请参见财新网专栏《中美征信和征信法规比较》),本文只讨论个人征信信息业务和个人征信评分。 误区 在美国征信业务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征信局增加收入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提升征信的数据处理技术并将其拓展到其它领域,这是合法的;另一种是扩大征信信息的应用范围到灰色地段或法律禁止的地方。征信局在这方面被罚过多次,比如2012年Equifax 因出售拖欠房贷客户的信息,被罚款180万美元。 为何在中国,很多企业和个人相信征信的市场价值是巨大的,甚至是无限的?这里可能有两个误区: 一个误区是把征信、银行风险管理和其他金融服务业混为一谈,混淆了社会总体征信与银行个体征信的内涵,而后者是银行的一种风险管理手段。美国的征信体系是服务全社会的,征信局和评分公司服务于银行,但不能办理银行业务,以避免和银行客户有利益冲突。如果一家征信局要办理银行业务,与其他银行竞争,它会失去所有的金融客户,那么它就不是经营征信业务了。 另一个误区是以为征信的应用范围可以无限扩大。但这违反了中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述规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国内有的征信公司将信用评分应用在办理签证(且不论效果如何)、机场VIP通道、信用分PK等做法,即不符合征信的约定用途,也违反前述中国征信管理法律,实在不妥;在对外开展征信业务、信用评分营销的同时,一些征信公司也办理银行贷款业务。这相当于“一个媳妇嫁两家”,不可能成功。 市场价值有限 在没有信用报告和评分之前,银行、保险机构、雇主、发执照的政府和民办部门(下统称征信用户),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收入、支出、财产和负债历史报表。银行在批准每一笔贷款或保险之前都要对申请人进行贷前分析,信贷历史是分析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信息。收到这些信息后,这些征信用户或其他部门需要整理、分析、储存这些数据。无论是提供信息、使用信息都需要人工,这对银行和社会都是一个负担。那么这个社会成本到底有多大? 一个人一生中对信贷和其他银行业务的需求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同的。青年和中年时期,对银行开户、房贷、信用卡、保险等金融业务的需求比较多,就业和申请执照也是青年和中年的事;中年以后,对这些金融业务的需求会逐渐减少;退休以后,需求会更少一些。从美国的征信应用来看,一个人青年时期每年会有大概一到两次征信需求;中年会减少到平均两年一次;老年和退休以后,用征信的机会很少;也就是说在美国,成年后平均每两年用一次征信。 如果没有征信报告和评分,申请人要花约一小时时间收集资料,银行分析人员要花约2个小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即每一笔贷款或保险,美国人要花3个小时来得到信用报告提供的信息。美国2014年GDP产值是约18万亿美元,就业人口是1.47亿,平均每年每人工作2080小时(含假期)。如果没有成立“消费者征信局”,美国每年平均每个成年人收集信用信息报告的成本是约90美元。 美国总人口3亿多人,大约有2.5亿人在信用信息局有档案,个人征信信息覆盖约80%的美国人。通过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美国每年节约社会成本约225亿美元,但这个节省的钱不是由征信机构独享的,而是由申请人、征信用户和征信机构三方分享,其中申请人节省的时间成本等约占三分之一,但这个收益不是显性的。由于银行要从征信局购买信息产品,有多家征信局竞争这一市场,从提高效率角,银行受益可能会大一些;如果假定剩余三分之二收益由银行和征信局平分,则征信局每年有约75亿美元的收入,这个结果远高于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测算,后者测算美国全部信用信息收入只有40亿美元。如果征信企业的利润率有50%,征信行业上市公司的价格和利润比是10:1,那么信用企业总体市场价值是约350亿美元,包括美国三大征信局,以及很多小的征信局。 目前美国的三大征信局Experian(益百利)、 Equifax(艾可菲)、 TransUnion(全联)的上市公司市值分别是167亿美元、125亿美元、45亿美元。三大征信局加上FICO评分公司的总市值是约365亿美元。与我上面的估算相当接近。不过这个数字只是一个巧合,三大征信局都有国际业务和非征信业务。Experian只有一半收入来自美国,其它两家征信局国际业务较少。 中国的人口比美国多约4倍,但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八分之一。如果今天中国征信信息覆盖的人口像美国一样接近80%,通过征信使金融业务审查批准过程减少3个小时人工,据此推算,中国征信机构的市场价格应该是美国的一半左右。即使和美国的市场价值一样,也只有约350亿美元,不足一家手机服务商小米手机的市场估值;和大银行动辄上千亿美元的市值相比,相差更为悬殊。 上面只讨论了征信的市场价值,它是相当有限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征信的社会价值是巨大的。美国从1970年公布实施《公平信用报告法》开始建立征信体系,对改善社会的诚信和文明,降低各种商业交易过程中经营的成本,都起到了促进作用。这些价值是无形的,也可以说是无价的,很难通过市场运作发掘出来,也很难用金钱来衡量。 另外,征信体系对美国内需的增长也功不可没。《公平信用报告法》奠定美国信用社会的基础,几乎所有成年合法居民都在信用局有一份档案。极大降低了个人小额贷款的成本,缩短审批时间,促进了个人信贷业务的迅猛发展。其成果是美国个人信用总额从1970年的1100亿美元增长到2014年的3.2万亿美元(平均每人信用额1万美元),增长了30倍。美国人的消费大幅增加。(请参见财新网专栏《增加内需的美国经验》)。 总之,征信体系的市场价值并不大,远小于其社会价值,这个行业和其他基础公共设施行业类似,都有一定的公共性。征信机构、征信用户、政府部门对此应有正确的理解和制度基础:一方面要让市场充分竞争,防止一家企业垄断征信行业;另一方面政府应对合法经营的征信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扶持,使这些企业尽快形成规模、取得利润,这是中国征信体系快速和平稳发展的大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