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提醒警惕劳动“恶意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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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劳动争议审判状况白皮书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恶意诉讼”频现,职场凸显诚信危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劳动争议审判状况白皮书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恶意诉讼”频现,职场凸显诚信危机。 据介绍,劳动争议案件中“恶意诉讼”主要表现形式为:用人单一方利用自身掌握全部管理性元素的优势,在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从而使劳动者一方处于完全被动境地;另外,部分员工利用在职期间参与管理的便利,在离职时拿走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在空白纸张上私自加盖单位公章,之后起诉用人单位主张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相关提成、奖金等。 白皮书建议,劳动争议案件应确立“双保护原则”,即审理案件时,既要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应该注意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坚持社会公平秩序基础上的劳资利益平衡。特别是因企业管理不规范,导致个别职工滥诉的情形,要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利益一致性出发,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缓解双方之间的ì盾与对立情绪,加大相关行业的司法指导力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