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诚信行为黑名单机制是行业自律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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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昨天,民航局官网首次公布了《中国民航安全管理失信人员“黑名单”》和《民航安全管理失信单位“黑名单”》,丁邦昕、李强、朱南、张沛4人终身不得担任民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中国民航大学朝阳飞院给予停飞整顿、行政处罚2.9万元等等惩戒。 首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和单位,都是近年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最早包括2010年“伊春空难”事件中的涉事单位。 民航局是在今年5月制定出台的《中国民航安全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办法》将安全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大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三个等级。比如“一般失信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违反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超出整改期等。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次纳入黑名单的,有的是安全问题隐瞒不报谎报,有的是不配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照国务院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民航局确定,民航领域的安全管理失信黑名单将每半年公布一次。被列入中国民航安全失信“黑名单”的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由民航局各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公布行业“黑名单”,是我国民航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将大幅提高对问题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也有助于提高行业在安全管理方面规范程度与专业水平。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运输服务研究所所长邹建军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邹建军:这一次“黑名单”的公布对于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来讲确实是一个巨大的“里程碑”。行业从业人员或者企业的诚信是行业生产或者运行安全的一个重要基础。 在业内,安全管理的核心是能否有效把控风险,也就是说能否发现所谓的安全隐患,除了我们通常讲的质量管控体系之外,我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体系,就是资源报告机制,也有一些单位目前在推广无后果违章管理等手段和方法,但是这些手段和方法首先必须建立在一个诚信文化的基础层面上。所以这一次“黑名单”的公布无疑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示范效应,同时也给了行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一个很大的警示。只有所有的诚信机制建设完成了,我们才可能真正实现所谓的持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