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时间抢老板红包也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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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红包出现后,用“红包满天飞”来形容今天的微信群,早已不算夸张。过年发红包,本是传统;抢红包常规化,不分时间、场合抢红包,这种状况有无副作用,该不该有人干预,至今还是管理的盲区。如今,终于有公司在工作时间进行了抢红包测试。 1月4日上午,成都某公司董事长罗先生在群里发了个红包。下午,公司下发通知,抢红包的“前三甲”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成都商报》1月6日报道) 律师说,惩罚要依据《劳动法》。这话看似中规中矩,实则忘记了单位管理还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只要这种权力的运用没有突破法律的底线,就不宜干预单位的管理制度。 新闻中的涉事企业,之前发过通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公司总部办公室随时接收匿名举报(以截图为证)。”按说,董事长的红包测试不算搞突袭。如果违规不受惩罚,那么,该公司的规定想必形同废纸了。 让人意外的是,虽然有肯定的声音:“为了块儿八毛的红包就抛弃手头的工作,这才叫恶劣,这招挺好,也挺狠,好好治治这帮低头族。”网络舆论更多是一面倒的声音:“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在哪里?”“老板挺变态的啊。”“老板是奇葩,能在这种公司继续干下去的也是奇葩了,这种公司不可能留得住人,人心都寒了,你开多少工资也没用。”“果断辞职,别跟说我说什么职业素养,要吐!”“从老板就不诚信,这个企业管理水平不咋的。”“这头脑,不愧当董事长啊。”“这董事长也是中二病病得不轻。” 相信不满董事长“钓鱼执法”、反对涉事公司动真格搞处罚的观点,是这些网友的真实看法。越是这样,我的担忧才越是增加。规则意识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意识,没有对规则的遵守,就没有真正的社会秩序。一个社会,如果不遵守规则可以免责,那么,规则显然就成了多余。 没有规则,人人都可以享受任性的快感。问题在于,这样的快感,只适合于一个人的世界。集合体组成的世界里,任性虽然很“萌”,但也只是可爱而已。更多时候,这样的“快感”弊大于利。以工作制度为例,有规章不当回事,受处罚责怪规章不任性,这样的抱怨若被同情,是鼓励遵守规章还是纵容以满足个人兴趣为中心呢?也许,只有反对处罚工作时间抢红包者自己开公司,自己容忍得了下属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聊天,可能才会改变自己现在的看法吧。 的确,红包是个好东西,但红包也是个试纸,由此能洞察出真实的人心。工作时间,人心若不在工作之上,和身在曹营心思汉的徐庶,没啥区别。现代许多行业的参与者们,有多少真心做事的,工作时间看到微信红包不中断工作去抢一下的,这方面的统计数据如果出来,也许更触目惊心。 在合适的时间段干自己该干的事情,这样的常识,说说容易,做到真的太难。对于给受罚者鸣不平的声音越多,我们这个社会就越是值得反思。 |